本區區民活動中心簡介
本區目前開放使用之區民活動中心計十二所:
112年下半年度(7月至12月)本區區民活動中心租借受理期程:
1.受理申請期間(長期班隊及單次活動):自112年5月1日起至5月12日止(請至本所民政課臨櫃提出書面申請)。
2.受理繳費期間(使用時段如無衝突者):自112年5月29日起至6月16日止臨櫃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