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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問題 > 長期租用區民活動中心有無優惠?

「每週定期使用連續達12堂以上者,場地使用費中的基本費以7折計算」。須修正為「每週定期定時使用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基本費以長期租用之價金收費。每次申請使用以6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