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致送對象:設籍本市至重陽節(10月11日)當日已達3個月以上(7月11日前須設籍),且於當年12月31日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族長者。
(2)致贈標準:
(一)65至98歲(含55至88歲原住民)之長者:民國48年12月31日(含原住民民國5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
(二)99歲以上之長者(含89歲以上原住民):民國14年12月31日(含原住民民國24年12月31)前出生者,10,000元及禮品1份。
(3)致送方式:
(一)敬老卡靠卡:8/19-9/6至全台設有悠遊卡機之四大超商、美廉社及悠遊卡加值機靠卡領取敬老禮金。
(二)現金匯款:至區公所提交匯款同意書(限長者本人之帳戶)或自行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之連結填寫匯款資訊
(三)定點領取:10/7-10/20(設籍區公所公布之指定時間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