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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會業務介紹

調解會

處理一般人民調解案件

提供市民法律諮詢服務



臺北巿文山區調解委員會簡介

本區調解會係由區內具法律知識,素孚信望的地方公正人士所組成,為區民排難解紛,避免訟爭。

  • 調解範圍
    民事事件:債務糾紛、產權糾紛、房屋租賃、車禍損害賠償等有關民事事件。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妨害風化、傷害等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但以下之事件不能要求調解
婚姻無效或撤銷、請求認領、協議離婚、收養等。
違背強制、禁止之規定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事項。
假扣押、假處分、公示催告、宣告死亡、監護或輔助宣告、公證等。
關於租佃爭議事件。
關於畸零地糾紛。
非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
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

  • 聲請手續
    由當事人或代理人〈須檢附委任書〉向有管轄權之調解會以書面或言詞併同相關證件提出聲請。
  • 文山區調解會委員名單(pdf檔案)
  • 調解事件之管轄
    兩造均在同一區居住者由該區調解會調解。
    不在同一區者由對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調解會調解。
    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調解會同意者得由該調解會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