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事由:
緣某甲(聲請人)所有就座落於臺北市文山區o街0號1樓之房屋內客廳天花板部分,於96年0月間起即發現漏水現象,造成客廳天花板油漆剝落及沙發傢俱因滴水造成損壞,然與樓上鄰居某乙(對造人)多次協商修復事宜未果,最後甚至拒不出面協商,某甲為此聲請調解。
調解成立條件:
一、對造人已將對造人所有座落於臺北市文山區o街0號2樓漏水至聲請人所有 座落於臺北市文山區o街0號1樓狀態,雇工修復並負擔費用。
二、有關聲請人所有座落於臺北市文山區o街0號1樓因本次漏水所造成客廳天花板及沙發傢俱等損壞,由聲請人自行雇工修復。
三、兩造均願拋棄本事件民事其餘請求權,且不追究有關本事件之刑事責任。
調解小叮嚀:
一、房屋漏水修繕亦屬一般鄉鎮調解委員會常見的案件類型(約佔10~15%),此種屬「小問題,大麻煩」的案件,常因雙方私下溝通不當,造成「芳鄰」變「惡鄰」的窘境。調解程序,由調解委員居中協調,透過理性溝通,促使兩造達成共識,既可解決糾紛,亦可維持雙方情誼。
二、另漏水修繕因事涉專業,為避免各說各話,建議商請專業抓漏人員確認漏水可能原因及建議修繕方式,再至調解委員會調解為宜。
房屋漏水修繕申請調解應備表件:
填具申請書(odt檔案)及檢具當事人身分證件影本、漏水建物及因漏水受損建物建物謄本等相關資料逕寄或親洽有管轄權之調解會申辦。
委任書(ods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