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依據國防部107年12月7日國動全防字第1070000789號函,為因應資訊化之趨勢,自1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 施後備軍人(含補充兵)免除赴戶籍地辦理歸鄉(離營人員無需至公所兵役課報到),以國防部與內政部間之資訊 系統傳輸方式,辦理離營通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