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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共藝術補助申請須知」

一、為美化都市公共空間、修復優化公共藝術作品;提升市民生活文化品質與美學素養及鼓勵藝術工作者發揮藝術創意辦理公共藝術,特訂定本須知。

二、有關113年度第2期公共藝術補助相關申請作業內容請依據申請須知辦理(相關申請表格文件請連結至本局公共藝術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三、本局公告受理期間為113年5月7日(星期二)起,至113年6月6日(星期四)截止,欲申請者請於本府市民服務大平臺辦理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