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辦理「114年度臺北市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 」, 為避免民眾疑慮,特予宣導。
一、依兒少權法第13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每4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據以作為本府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各項措施之參考。旨案調查說明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委託單位:典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調查對象: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及其主要照顧者。 (三)調查期間:114年10月至115年1月。 (四)調查方式:未滿6歲學齡前兒童,以家戶隨機抽樣,由受託單位僱用之訪員至家戶與實際照顧者進行面訪調查; 另6歲以上至未滿18歲之兒少,以各級學校隨機抽樣方 式,配合各學校作業安排,訪員至各校由兒少自填問卷方式。 (五)注意事項:進行調查期間訪員將攜帶致受訪者公函及佩掛訪員識別證,以利民眾識別查證。 二、如遇民眾詢問,敬請協助周知說明或可至本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reurl.cc/la5YEY)。如有其他諮詢或反映事項,請逕洽本局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科承辦人曾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分機6972、1917;受委託單位調查研究案聯絡人:典通股份有限公司羅小姐、鄭小姐及沈小姐,聯絡電話:02-23315133轉分機826、60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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