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原住民裝置假牙補助實施計畫,於112年1月1日賡續實施。
- 發布機關: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1.實施期間:本計畫自每年1月1日至11月 30日或於實施期間預算額度用罄時即終止,由聯合醫院及本會公告,後續申請者請至聯合醫院及各區公所登記候補事宜。 2.補助對象: (1)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年滿 55歲以上原住民,且經「醫師評估有嚴重影響咀嚼功能需製作假牙贗復者或植入人工牙根 (植體)者。」 (2)且未符合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服務對象,或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補助者。 3.詳細內容請參見本實施計畫(如電子附件檔)。
發布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