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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區永建區民活動中心自112年10月1日起廢止

  • 發布機關: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1. 依據本府民政局112年9月4日府授民治字第1126022453號函辦理。
  2. 本區永建區民活動中心自112年10月1日起廢止,將不再對外開放租借。

發布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